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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不力,九单位受罚过万

2000-02-24 来源:生活时报 李志友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今天下午,北京宣武区大栅栏商贸集团东管头仓库等9个单位,因治安保卫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给公共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分别受到丰台公安分局的处罚。

2月16日,本报以《专偷春节“无人区”“百万大盗”昨落网》为题,报道了丰台公安分局六里桥派出所和刑警大队侦破安徽省亳州市来京人员张明信一伙趁春节放假之机,先后进入大栅栏商贸集团东管头仓库、东管头丰台烟草专卖店第一连锁店、宣武区京欣医院批发公司菜户营仓库等9个单位,盗、抢财物总价值220万元的消息。公安机关在调查中了解到,造成上述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防范设施不落实,值班人员未履行值班责任,有的甚至睡大觉。

为了汲取教训,亡羊补牢,丰台公安分局依照北京市政府22号令第12条第4款规定,对上述单位处以1至2万元的罚款。

另悉,公安机关对张明信一伙暂住的房主李某、白某也分别作了3000元和28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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